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平安和谐的环境迎接建市四十周年及助力鄂州两区一枢纽的战略建设,依法、从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努力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在租赁、清场、空置、撂荒等多种状态下的安全,为工贸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督促租赁企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员制度。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名单附后。
2、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各企业、有关单位以及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组织发放一批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册;在秋冬时节,邀请专业消防人员指导开展一次消防演习活动。
3、组织并督促整治一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原湖北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和原市机床厂等企业公有住房的安全消防隐患整治;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农利农公司破产管理人,全面整治东沟粮油管理所等处危房安全隐患;督促华容区粮油购销公司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
4、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各个季度安全生产的侧重点,分类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及时组织或督促整治安全隐患。
5、严守承租企业进场入口关。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管理办法》(鄂应急(2020)1号)规定,对意向承租企业,推行“安全信用”审核制。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条款,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安全隐患多而又不切实进行整改的承租企业,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6、严控承租企业清场出口关。由于处置企业破产财产需要,本年度内,一批承租企业将清场退出。清场时,承租企业是清场的安全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清场的部室和责任人员应切实履职尽责,监督承租企业安全清场,严防企业国有资产发生安全损毁。
7、加强空置、撂荒资产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巡查空置、撂荒资产的安全状况,对有倾倒、垮塌可能的围墙、仓库组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适时组织整治。
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23年3月24日